12月09日訊
2015年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
證監會發文指出積極穩妥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證監會稱,注冊制改革核心在于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總體目標是建立市場主導、責任到位、披露為本、預期明確、監管有力的股票發行上市制度。注冊制是一種更為市場化的股票發行制度,既可以較好解決發行人與投資者信息不對稱所引發的問題,又可以規范監管部門職責邊界,避免監管部門過度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