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快訊(特稿記者 辰光)北京一名車主向法制晚報(微信ID:fzwb_52165216)爆料稱,自己的車牌被人以“車主死亡車牌繼承”的方式過戶,公安交管部門雖然已經(jīng)追回了車牌,但卻始終沒有過戶回到他的名下。
車主被告知“已死亡”
爆料的市民張先生曾經(jīng)在2007年購買了一輛北京牌照的二手面包車,并將牌照過戶到自己名下。2010年,張先生把面包車賣給了自己的一個朋友,在賣車時兩人約定:只賣車,不過戶。車由朋友使用,車牌依舊是張先生本人的。
2014年3月,張先生打算用自己的牌照再購買一輛新車,當他來到車輛管理所準備辦理新車牌的時候,接待他的窗口工作人員告訴他:這個車牌已經(jīng)過戶,原車主死亡,過戶是辦理的繼承手續(xù)。
張先生吃驚之余告訴工作人員自己并沒有死,工作人員讓張先生出示了身份證,核對無誤后工作人員建議張先生馬上到北京市京順車輛管理所查詢,因為這輛車的過戶手續(xù)是在那里辦的。
車牌追回卻無法轉回
張先生告訴法制晚報(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京順車管所負責辦理車牌過戶的工作人員告訴他,他名下的車牌是2014年1月16日被人過戶的,新的車牌所有人是一個叫李某某的女性。
京順車管所的工作人員要求張先生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的手續(xù)。據(jù)介紹,這些手續(xù)都是用來證明張先生本人還沒有死,并且還沒有結婚。隨后,張先生被告知回去等候消息。
2015年春節(jié)過后,張先生從車管所得知,李某某所過戶的車牌已經(jīng)被追回,目前該車牌指標在北京市車輛管理所的涉牌科。
張先生找到涉牌科,該科的工作人員告訴他,車牌的指標是追回來了,但是能不能重新過戶到他的名下,還是一個未知數(shù)。原因是當年張先生在把自己的車輛賣給朋友時,北京市還沒有實施車牌指標政策,現(xiàn)在已經(jīng)實施了車牌指標的制度,所以該車牌能否還給張先生現(xiàn)在還不能有結論。
辦案警察稱第一次見過此種情況
11月30日,法制晚報記者陪同張先生再次來到京順車管所,希望可以對張先生車牌被“繼承過戶”的情況進行采訪,該所領導表示不能接受采訪。
張先生告訴法制晚報(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12月1日,北京市車管所涉牌科的領導接待了他。涉牌科的領導調(diào)取了張先生原來車輛及牌照的全部檔案,在檔案中不僅有張先生的死亡證明,同時還有一份公證書,公證書顯示張先生已經(jīng)死亡,其名下的車牌依法由其法定繼承人李某某繼承。
涉牌科的領導告訴張先生,目前來看包括死亡證明和公證書在內(nèi)的這些手續(xù)都是偽造的,作為常年辦理涉牌案件的警察,他本人也是第一次見到這種情況。
同時這名領導該表示,將親自與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辦公室溝通,專門研究車牌是否可以重新過戶給張先生的問題。
談話結束后,張先生無奈的告訴法制晚報記者,他到現(xiàn)在還沒結過婚,怎么就出現(xiàn)了“法定繼承人”,并且還是個自己根本不認識的女人。
對話李某某
法制晚報記者輾轉電話采訪到了“繼承”了車牌的李某某,她表示自己確實在2014年1月購買了一輛轎車,該轎車的牌照是委托一個花鄉(xiāng)機動車交易市場的車販子辦理的。
李某某告訴記者(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具體辦理的是她的親屬,當時她只是拿了幾萬塊辦理的費用,還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證和幾張照片。2015年4月下旬,交管部門找到了她,并通知她必須在7天內(nèi)將自己的車輛過戶,她委托車販子所辦理的車牌涉嫌違規(guī),已經(jīng)被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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