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宜賓人郭某、蔡某因公司資金周轉不靈向鄧某借款110萬元,并約定還款期限為1個月。然而,還款時間到了,郭某、蔡某二人以各種理由拒絕還款,鄧某多次催收無果。2010年3月,鄧某將二人告上法庭。
在法院主持的調解過程中,雙方自愿達成還款協議。但是,自此后,郭某、蔡某便銷聲匿跡,既聯系不到人,也無可被執行財產。鄧某的討債之路陷入僵局。
2014年上半年,自貢市沿灘人民法院公布一批失信人員名單,聯合相關部門和單位對這類失信人員采取了限制乘坐飛機、高鐵等高消費措施,郭某也被列入其中。同年12月,郭某終于露面,他委托律師到法院,主動表示愿意還錢。據該院執行局工作人員介紹,郭某之所以主動還錢,是因為他要出國,但被列為失信人員,坐不了飛機。
最終,鄧某長達4年多的討債路劃上了句號。
李濤 成都商報記者 袁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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