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史耀可 通訊員 秦綱)男子吳某是一名貨車駕駛員,今年5月因違法停車受到處罰,一直懷恨在心。事后,吳某為泄憤,四處尋找當日處罰自己的交警,并3個月內3次趁正在執勤的交警不備,對其吐口水以達到報復的目的。日前,吳某因侮辱他人被青浦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今年5月20日8點許,交警小龔駕駛警車在青浦區青湖路巡邏,當行至青湖路華青南路路口時,他發現一輛大型貨車停靠在路邊,占用了整條非機動車道,遂上前責令駕駛人駛離。沒想到,駕駛員吳某不但不聽勸誡,并在言語上辱罵交警。小龔見其拒絕駛離,便對其違法停放、違反禁令標志等違法行為作出處罰。因為這次處罰,吳某被記滿12分,并記恨在心。
10月28日,小龔在滬青平公路東大盈港橋處理一起兩車事故,正在開具交通事故協議書。就在此時,一名騎電動自行車的男子,突然拉開站在交警身邊的事故當事人,對著小龔的正面狠狠地吐了一口口水后,加速逃離現場。這已經是小龔近3個月來,第3次被該男子吐口水了。由于之前2次,小龔沒能看清對方的樣貌,不能確定對方的身份,但這次對方正面“突襲”,使小龔確定該男子正是自己處理過的貨車駕駛員吳某。
經調查取證,該名男子被民警“請”進了派出所。面對民警的訊問,吳某承認自己因為受到處罰心懷不滿,決心要報復這個交警。吳某交代,今年6月至10月期間,其先后在浦倉路、青昆路等地3次對著正在執勤的小龔吐口水,發泄報復。
最終,吳某因侮辱他人的行為被青浦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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