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下午,名叫“華仔-茶隼”的新浪微博用戶發出了十多條舉報微博,稱中國保護大熊貓研究中心(下稱研究中心)碧峰峽基地的大熊貓飼養員何某某販賣國家保護動物,并貼出何某某發在網上的相關圖片為證。記者輾轉聯系到了何某某,他否認了舉報內容,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知曉舉報內容,目前正在核查中,有結果后會及時向公眾通報。
微博舉報:野保人員“監守自盜”
從前日16:30到昨日13:25,“華仔-茶隼”陸續發了十多條與何某某相關的微博,公開何某某身為野生動物保護的工作人員“監守自盜”,“非法獵殺國家保護動物還將其吃掉”。博主還貼出了他與何某某的對話記錄,以及大量何某某曾在網上發的照片。
細看“華仔-茶隼”貼出的何某某所發照片,有的內容確實耐人尋味。一張照片里,一只體格不大的鷹站在何某某的肩上,何某某面露微笑,圖片配發的文字是“親,去了他鄉一定好好的,來年有緣一定重金贖回。”這條信息下面,是何某某與朋友的對答。A問:“送到哪里了?兄弟你好絕情!”何某某回答:“心如刀絞。為了生活,亞歷山大。不得不放棄。”A再問:“好多錢?”何某某回答:“在我心中,就是國寶。”之后B在下面留言:“沒得事哥,我幫你好生養到。”
據從事猛禽救護多年的一位鳥友介紹,何某某肩上的鷹是鳳頭鷹,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照片里還有紅隼、大鵟、仙八色鶇等,不少都是國家重點保護動物。
在另一張照片里,何某某貼出了兩張紅隼的照片,還配發了一張鳥類剝皮后的照片。下面的對話依舊很“內行”。B說:“哈哈,搞到個紅隼。”何某某回復:“兩個,跑了一個”。B說:“哈哈,盤的出來不”。何某某回答:“有點懸,第四天了,還沒開明食”B說:“慢慢搞”。另一個人針對那盆鳥肉留言:“胖哥,不能吃吧?”何某某回答:“沒啥不敢吃的。”
據上述鳥友介紹,“盤”和“開明食”都是馴鷹的行話。“開明食”是指鷹類被捕后不會在人面前進食,馴鷹者通過讓鷹挨餓等虐待方式讓鷹當著人面進食。而“盤鷹”是指對鷹進行野訓,使其在飛出去后再聽招呼回來。
研究中心:正對該員工進行調查
成都商報記者聯系到了在微博上舉報何某某的劉先生。身在美國的劉先生稱他和何某某多年前通過野生動物保護的網絡論壇認識,有過一些交流。“近來實在忍不了他(何某某)吃鳥、販鷹的行為,才把他掛出來。”
劉先生說他微博舉報后,何某某曾通過QQ與他辯解。何某某辯稱照片里的鳥都是救護的,傷好了之后都放歸了。對于他和朋友聊到的“重金贖回”“盤”等內容,何某某稱“‘盤’在四川話里,就是有生存能力,讓其回歸大自然。盤到天上去的。”而對于“重金贖回”的說法,何某某稱是“來年還能不能回來看到你,也許救了它一命,他會回來呢。”
對于何某某的解釋,劉先生稱“太過牽強。對于沒接觸過鷹獵和猛禽的人來說或許還有用,難道我不知道什么是盤鷹和放歸么?”
昨日下午,記者通過網絡聯系到了何某某。對于微博上舉報他販賣國家保護動物,他矢口否認。何某某稱他和劉先生是網友,認識后多年沒聯系,“前幾日他聯系我,說他有五個朋友想來(碧峰峽)基地做志愿者,只做一天,問能不能通過我的關系不收錢,我明說我管不了……我想可能是報復我……”何某某說。而對于何某某的上述說法,劉先生說“完全無語,他這故事編得‘腦洞大開’……”
在和記者簡短聊天后,何某某在QQ好友里“踢”了記者。之后成都商報記者撥通了何某某的電話,他以信號不好掛斷了電話,記者此后多次撥打他的電話,但都沒人接聽。
記者聯系到中國保護大熊貓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員,對方確認,何某某是研究中心的一名大熊貓飼養員,現正派駐外地幫當地動物園飼養大熊貓。對于何某某平時養鷹的事情,該工作人員稱有所耳聞。不過是救助還是馴鷹,他們也不清楚。“我們已經收到了舉報,正在調查核實,一旦有結果,會及時向公眾通報。”該工作人員說。
成都商報記者 李秀明
法律鏈接
按照今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之規定:“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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