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學生狀告昆明鐵路局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案有了最新進展。記者了解到,原定于12月1日開庭的這起案件取消,原被告雙方已經達成一致,昆明鐵路局已向浙大學生陳繪衣退還了補票款487.5元。鐵路部門同時承諾,將以此案為契機,繼續致力于完善和優化火車票實名制,積極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將在未來進行深入而廣泛的調研,加快推動相關環節的優化。記者 尚淑莉
火車票丟失要再補 浙大學生告了鐵老大
今年7月30日,浙大學生陳繪衣搭乘杭州到昆明的K739次列車,在杭州東站進站乘車過程中不慎遺失了火車票。
上車后,列車長要求陳繪衣進行補票;陳繪衣則出示了12306網上購票成功短信、郵件和身份證等信息,證明自己已經購買了車票。但最終,昆明鐵路局的工作人員依然按照《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向陳繪衣收取了補票款487.50元及5.00元手續費。
之后,陳繪衣一紙訴狀將昆明鐵路局告上法庭。浙大學生狀告鐵路局的消息在全國范圍內引起了關注。
有律師認為,1997年鐵道部出臺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是在旅客購票尚未實行實名制的背景下制定的,在當時紙質車票丟失,乘客無法舉證證明自己已經購票的情況下,要求另行購票有其合理性;但在當前實行實名制的情況下,鐵路運輸部門已可事先查證旅客是否購票,仍把另行購票作為對消費者遺失車票的唯一處理措施,是對鐵路運輸規程斷章取義和片面理解。
原定于12月1日開庭 案件突然提前調解
記者了解到,陳繪衣提起訴狀后,杭州鐵路法院于9月18日受理了該起案件,當時對外的通報是,案件將于12月1日開庭審理。
不過記者剛剛從法院獲悉,這起“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案”已于28日下午調解成功。法院給出的說法是,昆明鐵路局在收到法院法律文書后,進行了大量核實,查明陳繪衣所購車票正常,未進行退改簽或被他人使用。
最終,昆明鐵路局向陳繪衣退還補票款487.50元;對于5元的補票手續費,陳繪衣不再進行主張;案件受理費50元,調解減半收取25元,由雙方各自負擔一半。
開庭在即的案件,為何突然調解?
有知情人士透露,案件之所以會出現大逆轉,是由于浙大學生受到了來自方方面面的“壓力”。
記者隨后也聯系了浙江大學宣傳部,一名負責人稱,由于這起案件為民事案件,校方也不便多加評論,具體情況還是和學生本人聯系。但記者多次聯系陳繪衣本人,直到記者截稿,陳繪衣都沒有接聽。
昆明鐵路局表示,將以此案為契機,繼續致力于完善和優化火車票實名制,積極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將在未來進行深入而廣泛的調研,加快推動相關環節的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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