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在網上曝光后,南溪區立即展開調查。經調查,南溪區教育和體育局系協助該區一銀行收集和審核相關資料,由銀行發放貸款。而從2015年8月(今年助學貸款開辦)以來,銀行已對助學貸款部分手續進行簡化。
據了解,南溪區某銀行為全區大學生提供生源地助學貸款,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按照銀行上級部門規定,要求借款人遵紀守法并提供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南溪區教育和體育局協助銀行為全區大學生提供助學貸款服務,根據銀行提供的資料清單收集和審核相關資料。而公安部于2015年8月公布的《公安機關不再出據的18種證明資料》規定要求,不單獨向公民個人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長興鎮派出所民警據此在為該大學生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時添加了備注文字。
銀行負責人介紹,2015年8月(今年助學貸款開辦)以來,為響應國家政策,方便客戶,簡化手續,提升辦事效率,他們已對助學貸款部分手續進行簡化,包括放寬年齡限制,不再要求提供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等資料,確保各項惠民利民便民舉措落到實處。但此項便民舉措實施后,該行未及時與區教育和體育局聯系更新資料清單,此次事件系相關部門與銀行信息不對稱造成的。
銀行負責人向市民誠摯致歉,并表示將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改進工作方式,加強信息溝通,為群眾提供便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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