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國航索賠5000元 被告認為原告詢問要客信息危及飛行安全
57歲的姚先生稱僅因為換座位,就被乘務人員強行帶離飛機,導致其商務活動被延誤。為此,他將國航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賠禮道歉并索賠經濟及精神損失費5000元。昨天上午,此案在順義法院開庭。庭審中,國航方面表示,原告在飛機上詢問了要客的信息且自稱局方檢查員卻不出示證件,已危及飛行安全。
起飛前被帶下飛機
據姚先生說,8月23日,他與朋友搭乘國航CA4101航班從成都飛往北京,起飛時間是9點。登機后離關艙門不到15分鐘,坐在經濟艙第二排的朋友稱旁邊有很多空位,于是自己就找主任乘務長協調,“可是他態度很橫地拒絕,還問我是什么身份。”
姚先生說,他是海航的社會督查員,認為自己有監督的權利。“被拒絕后我就回自己的座位上看報紙了,離起飛還有五六分鐘,地面工作人員讓我下飛機配合調查,說是機組報案。”
姚先生說,他事后才了解這是機長所為,機長在沒有親自核實相關事實,甚至未與其見面的情況下,采取極端方式強行將他帶離飛機。之后,被告委托其地面服務人員協調改簽了航班飛往北京,但原定的商務活動被延誤,嚴重影響了工作,故起訴要求被告公開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共計5000元。
原告可能危及安全
國航代理人稱,原告登機后詢問艙單,要整個旅客的名單,又問了重要旅客的信息,而該信息對被告來說是敏感信息。此外,原告還自稱是局方檢查員但又不提供相關證件,并威脅稱,“我是局方檢查員,你們這個航班要是檢查全是毛病,我可以明察也可以暗訪,真檢查你付得起責任嗎?”
“原告的行為嚴重擾亂了乘務組的正常工作,而且我們認為該旅客的目的和企圖不明,擔心航班中無法控制。”國航代理人說,當時正時值紀念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此次航班也搭載了要客,經乘務組向機長報告,機長經過慎重考慮,認為原告冒用檢查員的身份并索要私密信息,干擾了機組工作并危及飛行安全,故做出了讓旅客下機的決定。
國航認為,機長行使職權于法有據,同時地面服務人員將原告帶下飛機后,也積極協助為其改簽了最近的航班,并履行了運輸合同,未存在違約行為。
當事機長將出庭
對于國航的說法,姚先生表示,他去詢問乘務員,朋友旁邊的空座有沒有人,能否過去坐,是對乘務員的尊重。沒想到乘務員反應過于激烈且態度惡劣。“我這才說是海航的社會監督員,也沒有說是局方檢查員。我也不可能打聽要客,一般乘客也不知道是否有要客。”
姚先生說,他之所以能問出“艙單”這么專業的話,是因為他是海航的社會督查員。自己后來在坐回原位、不可能對飛機構成任何損害的情況下,還被請下飛機,導致其商務活動受到了影響,人格也受到了侮辱。
因法官要求涉案航班的機長及主任乘務長親自出庭接受法庭詢問等,法院將擇期繼續審理。
北京晨報記者 顏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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