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以來,犯罪嫌疑人申某紅伙同其丈夫鄒某某,針對周邊親朋“有存款、想投資、易受騙”的心理,承諾以月息3分到1角5不等,按月結息、定期歸還本金為誘餌,實施集資詐騙。
2015年4月,部分債主前來結息時,發現申某紅不見蹤影,其供職于城區某單位的職工鄒某某也多日未到單位上班,不得已結伴前來公安機關報案。
警方偵查發現,現年50周歲的城區居民申某紅,原本在城區十字街從事個體經營,銷售鞋類產品,生意紅火、收入可觀。其丈夫鄒某某在城區一家單位上班,按理說,小日子也還過得滋潤。2011年底,同街一品牌鞋店老板因個人原因,擬出讓該品牌的經營權。
申某紅自恃商業頭腦過人,在與丈夫簡單合計后,試圖收購該品牌鞋店,但其手頭資金存在較大缺口。申某紅認為商機不可錯過,遂找到幾個娘家親戚,借款近30萬元,成功將品牌鞋店收歸自己名下。實際經營過程中,由于生意遲遲不見起色,店鋪始終處于不溫不火的狀態。另一方面,還得按期歸還親友本息。
為了保全自己的“聲譽”,不想被他人認為自己“失信”,在一名借款人的介紹下,申某紅從白某手中借得20萬元,表面上讓自己暫時走出窘境。同時,申某紅卻陷入了另外一個怪圈:不斷借錢、拆東補西、債臺高筑。
期間,為了取得他人信任,維持自己的資金鏈,申某紅以生意周轉、工程建設等幌子,源源不斷地向擔保公司、個人借款,用于歸還利息及個人消費,為了顯示身份,她花掉近30萬元,給自己和丈夫購買人身保險,還耗資20余萬元,購買一臺轎車和一臺商務車,以作家用。
據介紹,2015年年初,由于資金缺口巨大,申某紅無法償還多數債權人的債務,其經營的鞋店多次被他人干擾,不能正常經營。4月初,迫于各方壓力,申某紅夫婦二人先后逃離務川。
務川警方在接到報案后,經細致查證,搜集到案件關鍵線索,于6月23日對犯罪嫌疑人申某紅、鄒某某二人啟動網上追逃程序。8月25日,犯罪嫌疑人鄒某某被彭水警方抓獲,9月4日,身無分文、走投無路的犯罪嫌疑人申某紅到務川警方投案自首。令人唏噓不已的是,申、鄒二人到案后,其開設的15個銀行賬戶所剩余額合計不足400元人民幣。
因涉嫌集資詐騙罪,經務川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批準,申某紅、鄒某某二人已被采取強制措施。日前,該案已進入移送起訴階段,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辦理中。(萬)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