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唐寧)以租車為名,一個月的時間內,二男子伙同他人在多個租車平臺騙了4輛車變賣。今天上午,因涉嫌詐騙罪,張某、孟某二人在朝陽法院受審。
29歲的黑龍江籍男子張某是高中文化,剛滿25歲的陜西男子孟某是初中文化,倆人均無業。
據檢方指控,2014年12月5日,張某和孟某在大興區黃村神州租賃公司內,以租車為名,騙取了價值30.5萬元的黑色寶馬520型轎車一輛。
2014年12月19日,張某、孟某伙同他人在朝陽區三元橋的北京神州租賃公司內,以租車為名,騙取一輛市場價值30萬元的黑色奧迪A6型轎車。
2015年1月16日,在江蘇省徐州市一嗨租車公司內,孟某伙同他人,以租車為名,騙取市價10萬元的蘇牌白色別克英朗汽車一輛,后在河北燕郊以2.4萬元的價格向王某某銷售。該車輛已起獲。
2015年1月17日,孟某又伙同他人,在未央路海連大廈安非士出租公司內以租車為名,騙取市價14.5萬元的陜牌黑色別克君越汽車一輛。
上午10時許,張某和孟某被帶入法庭。庭審時,張某認罪,但他只承認自己參與了前兩起騙車案件,“其他案件我沒有參與,我只是幫助孟某去接了一名哈爾濱人。”據張某稱,他與孟某2014年8月在網上相識,“他當時是做貸款,辦信用卡的,我找他辦信用卡。就跟他認識了。”
作案前,他與孟某在徐州某個小旅館,孟某讓他下去接個人,他就接了。張某稱,他每次都是跟孟某聯系,他讓干什么就干什么,其他人他都不聯系。第一起案件中他沒有分贓,第二起案件中,孟某給了他和其他同伙每人兩三千不等。
而據孟某供述,是張某的一個朋友要抵押車,所以他作為擔保,幫助他們抵押。
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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