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晚上12點左右,山東德州市德城區(qū)于官屯派出所民警接到轄區(qū)居民趙女士報警,稱兒媳婦宋某無緣無故發(fā)火,在家中大喊大叫,還砸壞了不少東西。
接到報警后,民警趕到趙女士家中,看到正在砸東西的宋某,冰箱、電視等家電都被宋某推倒在地,鍋碗瓢盆也被砸爛,家里一片狼藉,民警馬上制止了宋某。據(jù)趙女士介紹,宋某跟兒子齊某結婚已經(jīng)有3年的時間,一年前生下孫子。“雖然他們有時也會為了一些瑣事吵架,可以前從來沒有出現(xiàn)過這種情況。”趙女士說,當晚宋某下班回家還很正常,22時便開始亂砸東西。
對此,宋某卻有著不同的說法,她告訴民警,之所以發(fā)火是因為丈夫齊某跟趙女士的有些做法讓她無法接受。宋某和齊某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相處半年多結了婚,由于齊某家庭條件有限,婚后他們就和婆婆趙女士住在一起,起初婆媳關系相處得還算融洽。后來宋某發(fā)現(xiàn)不對勁,齊某每個月總會有幾天不和自己住在一起,反而要跟婆婆睡在一個屋,這讓宋某大惑不解,并覺得非常別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