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裁判文書網披露了兩則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將蘭州銀行原監事長李玉峰和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原支行行長楊明基行賄受賄的細節公之于眾。
判決書顯示,楊明基為照顧李玉峰業績,曾在李玉峰任蘭州銀行德隆支行行長時,向德隆支行存入9000余萬元工程資金,李玉峰為了感謝楊明基在銀行攬儲業務中為其提供的幫助,以及獲得金融業務和個人發展方面的關照,共計向楊明基行賄290萬元,行賄同時還收受了某房地產公司的240萬元賄賂。數罪并罰,李玉峰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受賄人楊明基除收受李玉峰的賄賂外,還曾收受某裝修公司法人行賄的652萬元,據公訴機關指控,楊明基共計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030.44萬元人民幣及1萬美元。
記者注意到,截至2020年末,蘭州銀行營業收入為73.04億元,同比下降4.12%;凈利潤為14.93億元,同比增長1.96%。該行的資本充足水平也處于承壓境況,截至2021年9月末,該行資本充足率為11.30%、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0.13%、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8.33%。
記者就李玉峰行賄以及經營狀況等詳細情況致電了蘭州銀行,該行工作人員未給予正面回復。
工作生活皆受關照“花式”行賄290萬元
3月15日,裁判文書網披露了兩則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將蘭州銀行原監事長李玉峰和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原支行行長楊明基行賄受賄的細節公之于眾。
裁判文書顯示,楊明基第一次“關照”李玉峰是在1998年,當時楊明基任中國人民銀行甘肅省分行會計處處長,正值單位要修建武都路家屬樓,為了照顧時任蘭州銀行德隆支行行長李玉峰的業績,楊明基利用職務便利,將預留的9000多萬元工程資金以代建公司的名義全部存入了德隆支行,直至武都路家屬院建成,前后總共持續了四五年時間。
據了解,楊明基不僅對李玉峰有業務上的幫助,還給李玉峰的妻子和妻弟安排工作。2003年左右,李玉峰妻子的弟弟蘇某在楊明基的安排下從蘭化廠調至銀聯商務甘肅分公司,2008調至銀聯甘肅分公司。2004年左右,楊明基又將李玉峰的妻子蘇某娥安排到自己單位下屬的金冠大酒店財務部工作,是一個臨時工。
李玉峰在楊明基的“關照”下,不僅業績突出,還在工作會上被董事長表揚。李玉峰證言顯示,楊明基在業績上給自己提供了很大的幫助,李玉峰在蘭州銀行總行工作時,直接負責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的業務,所以李玉峰認為更需要巴結好楊明基,靠楊明基在金融業務等方面對其進行關照和支持。
裁判文書顯示,李玉峰不僅在春節、國慶期間以過節名義向楊明基行賄30萬元;還借楊明基再婚、親戚結婚、兒子上大學、小兒子滿月、為其買房等名義行賄68萬元;也曾直接在楊明基辦公室中向其行賄20萬元;2008年為楊明基的女兒支付購房首付款及稅費,總共花費152.16萬元。同年,為感謝楊明基為朋友曹某介紹銀行室內裝修工程,李玉峰幫曹某賄送20萬元現金。綜上,李玉峰向楊明基“花式”行賄共計290.16萬元。
不僅如此,李玉峰在擔任德隆支行行長期間,為慶盛房地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袁某辦理項目貸款提供便利,于2006年幫助該公司貸款6180萬元。袁某為感謝李玉峰的“幫助”,分三次給予李玉峰感謝費共計240萬元。李玉峰收受上述款項后,將其中152.16萬元用于支付楊明基女兒的房屋首付款及稅費,剩余87.84萬元用于自購房及日常開支。目前,上述收受的240萬元已全部退繳。
審理法院認為,李玉峰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幫助他人給予國家工作人員楊明基290.1608萬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李玉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240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法院最終判決:李玉峰獲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李玉峰于1997年加入蘭州銀行,他先是任職蘭州銀行德隆支行行長。后于2004年至2010年擔任蘭州銀行行長助理。2010年李玉峰任蘭州銀行副行長,2017年10月擔任監事長一職,并于2021年6月被免職。值得一提的是,李玉峰被免職時正值蘭州銀行申報IPO的關鍵時期。
裁判文書網同日發布的徐某溫單位行賄罪刑事一審刑事判決書曝光了楊明基受賄一案的部分細節。裁判文書顯示,徐某溫擔任法人的甘肅隴宇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在時任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行長楊明基的幫助下,先后以其他三家公司的名義和資質承攬了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多個工程項目,徐某溫為感謝楊明基在承攬工程項目、工程款結算等方面提供的幫助,向楊明基行賄人民幣共計652萬元。2021年12月,徐某溫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據公訴機關指控,楊明基共計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030.44萬元人民幣及1萬美元。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已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楊明基受賄、挪用公款、行賄一案,該案將擇期宣判。
2020年營收凈利脫節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承壓
蘭州銀行年報顯示,截至2020年末,報告期內實現營業收入73.04億元,同比下降4.12%。實現凈利潤15.33億元,雖較2019年同比上升2.57%,但仍顯著低于2018年實現的凈利潤22.66億元。
2021年蘭州銀行經營業績有所回升,截至2021年9月末,主營收入59.82億元,同比上升30.75%;歸母凈利潤12.54億元,同比上升108.86%;扣非凈利潤13.15億元,同比上升134.42%。
不過,該行的資本充足水平處于承壓狀況,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9月末,該行資本充足率為11.30%、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0.13%、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8.33%。其中,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僅比7.50%的監管紅線高0.83個百分點。
事實上,該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水平近年來呈波動下行趨勢,2017年至2020年分別為9.98%、10.27%、9.50%、9.05%。(記者謝奀國實習記者張帥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