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貸款業務違規集中處罰,到金融消費者保護持續加強,2月,金融行業監管仍持續從嚴。
據不完全統計,2月1日-28日,銀保監會官網發布金融機構罰單超350張。從處罰主要原因來看,貸款業務違規問題仍較為集中。其中,違規“輸血”房地產也成為部分機構“踩雷”的主因。
貸款違規仍較集中
2月,在銀行機構罰單中,貸款業務違規仍較為集中。據不完全統計,在2月各地銀保監局發布的130余張罰單中,涉及貸款業務違規的超30張,涉及銀行超20家,包括國有銀行、股份行、城商行、村鎮銀行等。
其中,深圳銀保監局2月發布多張銀行罰單,貸款“三查”不盡職,信貸資金被挪用成為多家銀行機構集中受到處罰的主要原因,深圳農村商業銀行等超過10家銀行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此外,杭州銀行深圳分行、浙商銀行深圳分行因貸前調查不盡職,貸款資金被挪用,被分別處以罰款300萬元、40萬元。
從處罰金額來看,2月涉及貸款業務違規的金融機構罰單中,不乏百萬級罰單,如上海青浦惠金村鎮銀行、上海恒通村鎮銀行、南洋商業銀行、湖南星沙農村商業銀行、長沙銀行等,處罰金額均超過或達到100萬元。
從上述銀行罰單來看,除部分流動資金貸款授信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個人經營性、消費貸款流入限制性領域,貸款管理不到位形成不良;部分借款人未按集團客戶進行統一授信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外,違規“輸血”房地產也是部分機構“踩雷”的主要原因。
如南洋商業銀行“發放建筑施工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違規用于補繳土地價款”;湖南星沙農村商業銀行“違規發放貸款用于購地,向房地產公司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用于項目建設”;長沙銀行“經營用途貸款直接流入房地產企業、貸款管理不到位,經營用途貸款間接流入房地產企業”;某股份制銀行上海分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審核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
除銀行外,信托機構亦存在相關違規。2月22日,上海銀保監局發布罰單顯示,愛建信托存在違規向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項目發放信托貸款、向不具備二級房地產開發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信托貸款等8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責令改正,并處罰款400萬元。
金融消費保護需加強
隨著金融消費者保護持續加強,金融機構相關違規亦受到關注。
從保險行業罰單來看,2月,多家保險機構及從業人員因欺騙投保人、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將保險產品與銀行理財產品進行片面比較等受到處罰。
如某保險公司山東電銷中心在電話銷售人身保險產品過程中,存在夸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產品收益、虛構投保條件、以限時限購為由開展營銷、對與保險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作虛假宣傳等問題,構成對保險消費者的銷售誤導,涉及保單共計41筆。
從個人保險代理人利用微信朋友圈虛假宣傳保險產品,存在欺騙投保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到保險公司唆使、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從銀郵代理渠道培訓存在誤導內容,到銀行代理銷售保險業務管理不規范,在多張罰單背后,保險行業相關規范仍需持續加強。
此外,有消費金融機構也因消費者保護不規范等受到處罰。銀保監會2月8日發布罰單顯示,招聯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存在營銷宣傳存在夸大、誤導;收取平臺服務費質價不符;產品定價管理不審慎;對合作商戶風險管理不到位;未報告聯合貸款表外風險敞口;催收行為不當;消費者權益保護審計工作不規范;消費投訴管理工作不到位等8項違法違規事實,被處以罰款290萬元。
2020年10月,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曾發布通報,招聯消費金融公司存在夸大及誤導宣傳、未向客戶提供實質性服務而不當收取費用等問題,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權益。其中,營銷宣傳存在夸大、誤導情況。在相關宣傳頁面、營銷話術中,未明確說明展示利率為日利率、月利率還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門檻申請”、“全民都可借”、“隨借隨還”、“想還款可以提前還款”等宣傳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記者 吉雪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