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聯合下發《關于切實做好就業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通過多渠道、多形式促進農村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到2020年底,實現新增農村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35萬人,完成貧困家庭“兩后生”技能培訓4.5萬人,通過就業創業和提升勞動者素質,促進貧困人口脫貧。據初步測算,全省各級財政每年投入近6億元資金獎補、幫扶農村貧困人口就業。
據了解,《意見》圍繞實現精準識別、精準對接、促進穩定就業的目標,通過勞務協作、開發崗位、技能培訓、就業服務、權益維護等措施,幫助一批未就業貧困勞動力實現轉移就業,幫助一批已就業貧困勞動力實現穩定就業,幫助一批貧困家庭“兩后生”就讀技工院校或參加技能培訓后實現技能就業。湖南省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中,有就業能力且有就業或創業意愿的適齡勞動者,均屬就業扶持對象。
《意見》規定,對于實行市場化運作、具有合法資質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農村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介紹扶貧對象就業的,每成功介紹1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將給予200元的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對于貧困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將在同類職業培訓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70%,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按就業前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50%給予補貼,貧困勞動力參加就業前技能培訓的,培訓期間按實際到課時間每人每天給予20元生活費補貼;對跨區域外出務工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給予一定的一次性交通補助;對用人單位吸納本省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且實際在崗12個月以上,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崗位補貼,其中,貧困地區的企業吸納當地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補貼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元;將本省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納入社會保險補貼范圍,對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的單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與之依法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實際在崗12個月,按單位為貧困勞動力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補貼期限最長三年。
為促進貧困勞動力就業和企業招工“雙聯動”,《意見》明確,鼓勵市縣開展政府購買服務訂單式培訓,對培訓效果好、就業率高、機制健全的市縣,從省級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每個100萬元的專項獎補;與此同時,省里每年從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數量較多、穩崗效果較好、就業扶貧工作成效明顯的就業扶貧基地中,認定60家左右作為“湖南省精準就業扶貧愛心單位”,并給予每家10萬元的以獎代補資金,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就業扶貧工作,形成政府、企業和貧困勞動力同頻共振、共同努力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