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業,推動全省養老事業發展,福建省財政廳日前下達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省級專項補助資金1217萬元,包括床位運營補貼977萬元和一次性開辦補助240萬元。
該專項補助主要對我省99個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床位運營,以及2家新開辦的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進行補助。其中,龍巖市有27家,南平市23家,福州市(除平潭外)有22家,泉州市11家,三明市6家,莆田市6家,寧德市2家,漳州市1家,平潭綜合試驗區1家 。
根據《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省級專項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該補助主要面向由社會與政府合作舉辦,且社會力量出資比例不低于50%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
對于床位運營補助省級財政根據年平均實際入住床位數和每張床位1000元標準給予補貼。
對于一次性開辦補助用房屬自建且滿足其他規定條件的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每張床位按3000元標準給予補貼;用房屬租房且滿足其他規定條件的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每張床位按1500元標準給予補貼,并一次性下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