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全區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工作扎實開展,根據《江西省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文件精神,新建區財政籌措資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屬于獎勵對象的,每人每月100元,獎勵金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一是加強政策宣傳。該區及時制定了《新建區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政策范圍、申報條件、申報辦法、審核程序等相關手續。通過政府網站、微信、微博、廣播電視、發放宣傳單等方式,大力進行宣傳,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二是規范審核程序。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獎勵對象,嚴格按照本人申請——單位核實——區級確認程序申報,其他城鎮居民符合獎勵條件的,按照本人申請——社區居委會核實——鄉(鎮)初核上報——區級確認等程序申報,各相關部門要嚴把審核關,既不虛報也不漏報、錯報,確保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是嚴格公示制度。審核后,在申報人所在單位(社區)、鄉鎮公開欄或者醒目位置張貼進行公示,公布舉報電話、方便社會公眾監督。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名單,建立獎勵對象個人檔案。同時,區財政部門攜手計生、民政、紀檢等部門聯動作用,動態監管資金發放全過程,確保專項資金及時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