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財政局結合實際,堅持管理創新,進一步完善財政體制機制,持續推動全市財政改革管理不斷深化。
一、創新專項資金投入方式。統籌市本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2.8億元,以政府性基金模式運作,用于湘潭產業發展引導基金、湘潭智能制造基地引導基金、現代農業產業引導基金、教育事業發展引導基金、文化產業引導基金的政府出資,著力發揮財政資金的乘數放大效應。目前,除教育基金外,其余四支基金均已設立,市本級已撥付資金1.7億元,用于首期出資,重點支持智能制造、全域旅游、電子商務、文化教育、現代農業等戰略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二、推進資金統籌整合使用。加強全口徑預算管理,將污水處理費納入基金預算管理,9家單位納入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范圍,國有資本收益上繳一般公共預算的比例進一步提高到30%以上。從2016年起,將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育林基金、水利建設基金等8項政府性基金轉列為一般公共預算,預計今年增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億元。加快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關于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推進現代農業園區發展實施意見》已經市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進一步壓減市本級“三公”經費和一般性支出,上半年,市本級“三公”經費支出預計比去年同期下降18.4%。收回部門預算單位結余結轉資金1.09億元,并列入年初預算,重點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以及保中央、省市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
三、硬化預算執行管理。針對庫款十分緊張的狀況,積極爭取省廳調度,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目前除政策尚未明朗的資金外,能夠撥付的資金全部撥付到位。加強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繼續實施分月、分季度預算執行目標考核,按時點嚴格執行“限期留用、超期收回”的考核機制,督促預算單位加快執行進度。
四、規范重大項目和資金管理。深化預算績效管理,2017年,所有部門整體支出和專項資金均納入績效目標管理范圍,做到覆蓋所有一般公共支出。強化精美湘潭項目的標后監管,對項目預算實施編審一體化,確保不因資金撥付影響施工進度,確保項目資金安全和使用效率。全力配合中央環保督查和全省財政扶貧專項督查,對中央重大環保專項資金及財政扶貧專項資金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范管理。進一步深化預決算公開和重大項目資金公開制度,利用“互聯網+監督”手段,建立市級民生資金項目數據公開目錄和要素采集標準,準確反映民生資金來源及流向。
五、強化財政財務基礎管理。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對單位新增資產實行預算配置,啟動政府資產報告編制試點工作。繼續做好黨政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工作,市本級公務交通補貼全部發放到位,公開拍賣公車495臺,上繳國庫1028萬元。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實現鄉鎮街道全覆蓋。嚴肅財經紀律,配合市委、市紀委對有關單位開展政治巡查和財務檢查。
六、落實稅制改革部署。進一步落實和完善“營改增”試點、資源稅改革工作,開展對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重點行業典型企業的跟蹤調研,針對錳礦資源繳納企業稅負增加比較多的問題,積極向上反應訴求和問題,爭取降低錳礦資源稅征收稅率,減輕企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