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山東省財政通過支持建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四項機制”,促進資金監管規范項目實施,推動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發展,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建立穩定長效的經費保障機制。自2009年項目啟動以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經費保障標準連續提標,由最初年人均15元提高到目前的50元,服務項目由9大類21項增加到12大類45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長效機制的建立,為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提高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是建立公平競爭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基本公共服務供給面向所有政府辦和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公平競爭,政府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服務的數量、質量和成本,實行“以事定費”,形成政府出資購買服務、機構競爭提供服務、居民自主免費享受服務“三位一體”格局,充分調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積極性,達到受益群眾、醫務人員、政府三滿意效果。
三是建立公開透明的績效考核機制。在考核規范上,科學設計考核評分辦法,統一指標量化賦分標準,形成完善的項目考核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在考核流程上,實行省、市、縣、機構分級考核,省級每3年實現對所有縣(市、區)全部考核。在考核操作上,省級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第三方承擔,充分發揮專業人士和獨立績效評價機構的作用。在考核重點上,委托社會專業咨詢調查公司對居民滿意度和健康知識知曉率重點考核,更加科學公正地反映項目實施效果。在國家四次考核中,山東均獲得前三名的好成績,獲得國家獎勵資金1169萬元。
四是建立有效激勵的資金分配機制。實行“頭年按常住人口預撥,次年按績效考核結果清算”的方式安排項目資金,將資金分配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實行獎優懲劣。各縣(市、區)也將績效考核結果作為財政補助資金撥付、結算的重要依據,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外加推力、內引動力”,實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引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規范項目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