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鄉村醫生待遇得到較好保障,促進分級診療制度落實,讓農村居民獲得更好的基本醫療服務,襄陽市出臺《襄陽市進一步加強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多舉措提高鄉村醫生待遇。
在全面落實中央、省關于鄉村醫生待遇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保障鄉村醫生合理收入。合理調整鄉村醫生各渠道補助標準,特別是提高對艱苦邊遠、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醫生的補助標準。同時,完善鄉村醫生養老補助政策。支持在崗鄉村醫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每人每年給予1500元繳費補貼,計入個人賬戶。引導符合條件在崗鄉村醫生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時繳費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年限。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離崗鄉村醫生,基礎養老金在統一計發基礎上,根據其1996年后實際從事鄉村醫生的年限,每滿一年加發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