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出臺了《關于推廣實施小微企業服務券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學習借鑒試點地區的經驗,加快推廣實施服務券。
服務券是政府為引導、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和上規升級而發放的一種“有價憑證”,是通過財政資金對小微企業購買專業服務機構的服務項目給予一定比例補貼的財政扶持方式,是該省扶持和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一項政策創新。服務券發放對象主要面向省政府重點發展的八大萬億產業和《中國制造2025浙江行動綱要》確定的11個重點發展產業的小微企業,重點補助小微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情況統計、信息咨詢、企業診斷和輔導、人才招聘和員工培訓、融資擔保、財務顧問、法律維權、技術服務和知識產權保護、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檢驗檢測與認證、信息化應用、市場開拓等方面的服務項目。服務項目完成后進入交易確認、憑證核對、資金結算等流程,其中可抵扣的服務券金額由服務機構向發放服務券的市縣財政、經信部門兌現。
各地可在省財政按照因素法下達的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財政專項資金中統籌一部分用于推廣實施服務券,并鼓勵各地將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資金統籌安排,以服務券的方式扶持小微企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