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確保鄉村教師隊伍穩定,促進教育公平,楚雄市制定了《楚雄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6—2020年)》,采取多項措施全面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
一是優先保障鄉村學科教師。在選教用教方面,合理設置招聘條件,制定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吸引優秀人才從事鄉村教育;大力開展城鄉教師交流,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鼓勵城區學校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職稱教師,自愿到鄉村學校任教;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用符合條件的音體美專業社會人士,擔任鄉村學校兼職教師;鼓勵城鎮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
二是提升鄉村教師綜合能力和素質。發揮市教師培訓中心的作用,組建市級培訓專家團隊,建立上聯高等院校,下聯中小學校的培訓支持服務體系。建立5所網絡研修與校本研修示范學校和10所教師校長培訓基地,總結收集培訓資源,完善鄉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支持服務體系建設。
三是認真落實鄉村教師生活待遇。執行改善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制度,根據鄉村學校的艱苦、邊遠程度等因素,合理劃分補助的檔次和標準,重點向教學點、村小和條件艱苦地區傾斜,截至2017年6月,累計發放鄉村教師生活補助2432萬元。
四是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傾斜。全面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并設立正高級教師職稱。建立符合鄉村教師實際的職稱評價體系,規范鄉村教師職稱評聘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