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豫政辦明電[2017]73號)精神,根據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市領導批示精神,許昌市在全市范圍內全面組織開展政府融資擔保清理整改工作。
許昌市財政局制定印發了《許昌市財政局關于組織開展政府融資擔保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許財債〔2017〕17號),要求全市各級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各融資平臺公司結合2017年3月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自查自糾情況,再開展一次融資擔保行為的全面摸底排查。同時,要求各級政府、各部門、各融資平臺公司要對涉及政府融資擔保行為、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投資基金、政府購買服務事項的制度、文件、會議紀要、合同、協議等逐項逐筆逐條審核,重點排查是否存在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違規注資等問題,對不符合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規定的,要求在2017年7月15日前限期全面糾正整改,確保不留風險隱患。
為加強政策宣傳和培訓,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6月12日下午,市財政局組織召開了關于開展政府融資擔保清理整改工作會議,對當前的債務管理形勢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加強和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的精神進行了傳達和部署,并對全市該項工作的開展提出了明確的目標和要求,增強了各級、各部門做好債務風險防控的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市財政局梳理匯總了相關債務政策制度規定和財政部通報問責的相關案例,向與會單位進行了宣傳和培訓,為此次清理整改工作及今后加強和規范各級政府和融資平臺公司融資行為提供了政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