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專項資金財務核算,使財政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保障專項資金的使用安全,宜黃縣國庫支付中心認真實施新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將專項資金的支出按功能性科目和經濟科目進行核算,逐步形成事前審核,事中控制,事后檢查相結合的財政監督運行機制。
一、嚴把專項資金審核關口。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對專項資金支出認真審核把關,從源頭上規范管理。嚴格執行專項資金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規定,實行資金直撥項目實施單位,減少資金的滯留時間,充分發揮專項資金的效率。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的財經法規和政策,做到專款專用、專戶管理,嚴禁截留、擠占和擅自改變專項資金用途;進一步審核項目手續的合法性、支出行為的合規性和資金使用的專項性。
二、統一專項資金核算方法。加強對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單位的內控制度管理,強化專項資金專款專用意識,規范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統一按現行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科目和細化專項資金的核算。首先是按會計制度規定設置反映專項資金的“撥入專款”、“專款支出”等會計科目,收入與支出的二級明細科目的名稱必須對應一致;其次是在二級科目下面設置三級明細科目,更加完整清晰地反映專項資金的收支情況,這樣就能完整清晰地反映專項資金的收支情況,既便于給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提供完整準確的專項資金收支情況的信息,又有利于杜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上的漏洞。
三、強化專項資金核算監管。充分發揮財檢、中心內審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不定期監督檢查專項資金實施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每年抽樣進行績效評估,對查出的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建議。對不按規定使用專項資金,擠占、挪用專項資金,虛報冒領、挪用專項資金等違規違法行為,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加強對項目資金的使用及核算監督檢查,確保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對不按規定和批準的用途使用資金等違反財經紀律行為,應及時糾正,嚴肅處理,確保專項資金使用的安全與完整。督促各單位規范專項資金的核算和管理,嚴肅財經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