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瑞昌市財政局為抓實黨風廉政建設,采取四項措施促黨員干部在廉潔自律方面做表率、樹標桿,為全局爭先進位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抓學習,重教育。將落實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執行《準則》《條例》相結合,認真學習黨風廉政建設新精神、新要求,充分認識懲治腐敗工作的整體態勢,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黨風廉政建設決策部署上來,匯集改革發展正能量,為推進“五大升級”打下堅實基礎。
抓責任,重落實。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計劃、責任清單,確定目標任務和工作舉措,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壓實責任,將責任傳到到全局各個崗位,努力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營造廉潔從政的濃厚氛圍。
抓制度,重監督。圍繞規范權力運行,把制度建設貫穿于監督工作始終,不斷充實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全面推進黨務、政務和財務公開,加強和完善黨內監督,落實民主集中制,深化重點防控領域建章立制,把全力關進制度“籠子”,做到責任明確、獎罰分明,以制度建設提升執行能力。
抓紀律,重執行。深入推進正風肅紀工作,強化紀律的剛性約束,做到抓工作檢查與紀律監督相結合、管人管事與管思想管作風相結合,糾正和預防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問題,讓“講規矩守紀律”成為常態,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