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紀委2017年開展作風建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統一部署,為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嚴肅各項財經紀律,促進各單位履行好財務管理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日前,恩施州財政局聯合州公安局、州審計局、州國稅局、州地稅局等部門下發了《恩施州財務管理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這標志著財務管理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在恩施州全面啟動。
本次專項治理活動的重點是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全州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違規違紀問題。治理的具體內容包括:單位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責任體系情況;單位預決算管理情況;單位財務支出管理情況;單位資產管理情況;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對重點問題將延伸檢查有關單位,并追溯到以前年度。
專項治理工作分為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整改落實三個階段,10月中旬全面完成治理任務。專項治理堅持自查從寬的原則,對自查出來的財務管理違規問題,按規定糾正后,視情形不予追究或從輕追究。對重點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及失職瀆職問題,嚴格依照有關規定進行黨紀政紀處理和問責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