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焦作市被國務院醫改辦確定為第三批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以來,焦作市財政局主動作為,參與制訂了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出臺了市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財政補助方案,完善財政投入保障措施,破除“以藥補醫”機制,有效解決群眾看病就醫問題。
一是基本建設補助。對市中醫院、市第四人民醫院經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立項的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分別給予1500萬元、805萬元的財政補助。
二是設備購置補助。對市婦幼保健院救治手足口病撥付了350萬元的急救設備資金。
三是重點學科建設補助。安排1100萬元支持重點學科建設發展和人才培養。
四是保障公立醫院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用。對沒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人員,財政全額保障其離退休費用,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費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缺口由財政全額承擔。
五是政策性虧損經費補助。公立醫院因藥品零差率銷售減少的合理收入,90%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補償,10%由市財政補償。
六是專項補助。市財政安排900萬元專項補助資金,對公立醫院承擔的重大公共衛生任務、緊急救治、支農和城鄉醫院對口支援等指令性公共服務任務、基本醫療服務等,建立科學有效的績效考核評價指標,根據對各公立醫院的年度考核情況進行補助。
七是傾斜性補助。按照財政投入適當向中醫、婦幼保健、傳染病院、精神病防治等方面傾斜的原則,市財政安排了支持中醫事業、婦幼保健、傳染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和精神衛生專項經費,根據其承擔的任務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