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自去年開展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以來,已有250多家企業和以來衛生機構通過便民服務信息平臺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務;呼和浩特市軌道交通項目引入中國PPP基金,極大地提高了項目融資的便利性,降低了項目融資成本。
以上兩例分別為呼和浩特市目前正在進行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兩種模式雖有相似之處,但也有區別。
一是主體范圍不同。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主體是各級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納入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也可根據需要,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提供公共服務;PPP合作項目的主體范圍則略小,群團組織因為代表不了政府基本不具備主體條件。
二是標的性質不同。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標的多為智力與勞力服務,涉及的金額一般較小;PPP合作項目為公共服務產品,周期長,金額一般較大。
三是預算安排不同。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所需資金在財政預算安排中統籌考慮,是短期預算安排;PPP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在財政中長期預算計劃安排,具有長期性。
三是管理方式不同。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為管理工具;PPP合作項目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綜合信息平臺為管理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