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東省在嚴格落實國家收費清理及減免政策的基礎上,結合本省實際出臺一系列收費減免措施,取消、免征、緩征或降低收費標準累計400多項(次),累計減輕企業負擔300多億元。2016年,結合實施降成本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大涉企收費減負力度,支持增強企業發展活力。
一、加大收費清理減免力度,實現現行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零收費”。按照廣東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劃的工作部署,印發《關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分步對全省企業免征34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省級及以下地方收入,其中現行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實現“零收費”。據統計,全年為全省企業減免相關收費金額約129.5億元。
二、建立健全收費目錄清單管理,規范收費行為。對全省涉企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進行全面摸查和嚴格清理,對違規收取的項目予以取消,對保留的收費基金項目,按照“收費項目進清單、清單以外無收費”的要求,形成《廣東省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廣東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并公開發布,實行動態更新。
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減免政策落實到位。按照中央涉企收費清理情況專項檢查工作部署,制訂《開展涉企收費清理情況專項檢查工作分工方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涉企收費清理情況專項檢查,對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收取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審批前置、涉及市場監管和準入以及其他具有強制壟斷性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等進行全面摸查、清理。對不符合收費管理規定的、不符合當前實際情況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對過高的收費標準予以降低,確保各項收費減免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同時,按照財政部的統一部署,對市縣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采礦權價款、海域使用金等非稅收入項目開展重點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