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全區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了《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寧政發[2017]38號)。《通知》堅持以人為本,將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作為一條主線貫穿始終,突出了政策重點。
一是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擴大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范圍。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制度,全面建立實施人口居住證制度,確保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范圍。二是完善地方配套制度,切實保障基本公共服務需求。《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完善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住房、就業等地方配套制度,將農業轉移人口作為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務,確保農業轉移人口享有與所在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三是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基本公共服務投入力度。完善轉移支付制度,確保財政困難市、縣(區)財力不因政策調整而減少,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基本公共服務投入力度,建立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分配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相掛鉤機制。四是創新財政支持方式,提高城市承載能力。鼓勵地方政府創新融資方式、通過多渠道籌措基礎設施建設資金,要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優化城市空間布局、提高城市承載能力。五是建立激勵機制,調動市縣積極性。自治區財政廳印發了《自治區財政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建立了對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調動市、縣(區)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積極性。六是完善農村產權制度,維護農業轉移人口合法權益。穩妥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的相關權益退出機制。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權利,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享有的既有權益,消除農民進城落戶的后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