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振興實體經濟的意見》(鄂政辦發〔2017〕24號),從降低企業要素成本、物流成本、融資成本、人工成本、創新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及降低涉企收費水平、鼓勵和支持企業內容挖潛和完善降成本政策落實機制等九個方面,按照“能減則減、能降則降、能低則低”的原則,提出了三十二條政策措施。這是繼全年出臺的《關于降低企業成本激發市場活力的意見》(鄂政辦發〔2016〕27號)后出臺的新一輪降低企業成本政策。
為深化全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根據國家出臺的《降低實體經濟成本工作方案》精神,按照省領導指示要求,在2016年年底省發改委著手開展新一輪降成本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在充分吸納2016年10月省政府降成本大督查成果的基礎上,省發改委積極與相關部門聯系,了解各單位推進降成本工作的進展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先后到省物價局、省經信委等單位與相關負責同志就新一輪降成本的政策措施進行座談討論,聽取意見和建議。與此同時,省發改委還通過各種渠道,搜集了解浙江、江蘇、河南、廣東、江西等十余個兄弟省市降成本政策性文件。在此基礎上,省發改委起草了《湖北省關于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振興實體經濟的意見》,并經委主任辦公會審議,于2017年2月15日政府上報省政府辦公廳。
按照曉東省長的要求,省政府辦公廳帶隊到南昌對江西省降成本工作進行考察學習,并先后6次組織有關部門,就該文件進行反復磋商,力求達到“措施更實、服務更優、合力更強、氛圍更濃”的目標。按照各部門的意見省發改委進行了吸收和修訂,形成了送審稿,并于3月30日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下一步,省發改委將按照文件要求,督促各地、各部門切實落實省政府降低企業成本意見,細化任務舉措,落實責任分工,明確時間節點,推動任務落實,確保國家和省有關政策不折不扣地執行到位,構建全省良好的營商環境,振興實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