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科技創新大會和自治區創新驅動發展大會精神,規范和加強廣西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推動我區基礎研究事業發展,近期,自治區出臺了《廣西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共六章,分為四十條,主要包括總則、項目資金開支范圍、預算的編制與審批、預算執行與決算、監督檢查、附則。其指導思想為“銜接國家、注重實效,遵循規律、以人為本,簡化程序、‘放管服’結合”。主要修訂內容如下:一是適當放寬資助范圍。在廣西境內注冊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或其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開展基礎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的創新主體工作,且符合基金項目申報條件的科技人員都可申請獲得資助。二是將科研項目經費分為直接經費和間接經費。三是簡化預算編制科目,下放調劑權限。合并“同類項”,將直接費用中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合并為一個科目。在項目總預算不變的情況下,直接費用中的多數科目預算都可以由項目承擔單位自主調劑。四是明確勞務費開支范圍和標準,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五是明確間接費用比例,取消績效支出占間接費用的比例限制。六是改進結轉結余資金留用處理方式。項目通過結題驗收并且依托單位信用評價好的,項目結余資金在2年內由依托單位統籌安排,專門用于基礎研究的直接支出。七是改進完善科研項目公務卡結算辦法。按規定應通過公務卡支付的支出,對確因不具備刷卡條件而無法采用公務卡結算的,如市內交通費、野外科考工作中發生的支出等,報經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批準可以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依托單位應當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明確不具備刷卡條件情形下的財務審批程序和報銷手續。八是增加了廣西自然科學基金經費來源渠道。社會團體、機構、個人以及各市、縣財政等資金都可以開展聯合資助。九是強化了項目承擔單位的法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