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2016年度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和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申報工作圓滿完成,預計可爭取中央級資金941.49萬元。
為支持農村改革發展,建立財政促進金融支農的長效機制,近年來,聊城市財政部門緊抓國家對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和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機遇,全面落實獎勵政策,充分發揮財政獎勵資金杠桿作用,調動了金融機構涉農放貸積極性,引導金融資源“下沉”農村、反哺“三農”,極大的支持了我市農村金融業務的發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支持了我市縣域經濟的發展,起到了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我局在收到省財政廳《關于申報2016年度普惠金融專項的資金》通知后,第一時間著手布置相關縣(市、區)做好準備,要求各縣(市、區)財政部門迅速將政策精神和要求傳達到縣域內每家金融機構和村鎮銀行,認真開展業務自查和申報準備工作。在各縣財政部門完成兩項資金的初審申報工作后,我們審閱了各金融機構提供的相關材料,對申報中缺少的資料和數據有誤的情況,聯系縣財政部門和金融機構及時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根據財政部《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金(2016)85號)文件規定,經過認真審核,6個縣(市、區)20家金融機構符合申報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資格,可予獎勵涉農貸款增量115572.92萬元,申請中央級獎勵資金693.44萬元;4個縣(市、區)4家村鎮銀行符合申報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資格,可予補貼貸款余額41341.49萬元,申請中央級補貼資金248.0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