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財政部門一直大力推動鎮江市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截止2016年年底,鎮江市49個鄉鎮已經全部實現了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全覆蓋,全市納入鄉鎮財政監管資金項目2867個,資金總額達到89億元。
建章立制,積極推動監管工作制度化。
成立了以財政局一把手為組長的,相關業務科室和財政所長為成員的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同時,建立了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和財政所長月度工作例會制度,專門研究資金監管中的問題,形成監管合力。此外,結合我市實際,出臺《關于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鄉鎮財政資金監管信息通達制度》《鄉鎮財政資金監管信息公開公示制度》《鄉鎮財政資金監管信息抽查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具體細則,確保資金監管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規范管理,積極推動監管工作程序化。
按照省廳要求,統一編制項目編碼,確保納入管理的項目不重不漏,規范有序,力爭資金監管項目全覆蓋。此外,制定《鎮江市鄉鎮財政業務流程》匯編,將資金監管工作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其中,通過編制詳細的鄉鎮資金監管和鄉鎮財政性資金監管臺帳兩張流程圖,規范崗位職責,實現規范操作,真正做到定崗、定員、定職。
夯實基礎,積極推動監管工作專業化。
通過會議、座談會等形式認真傳達、落實部、省有關文件精神,研究籌劃和部署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在此基礎上,積極舉辦資金監管專題線上培訓,聘請來自基層的業務能手授課,手把手、面對面地進行指導,采取我講你聽、你問我答的方式授課;組織人員現場觀摩、交流討論、觀看臺帳等方式進行更為直觀地學習;將資金監管的學習內容列入到每一期鄉鎮財政干部業務培訓中,確保所有財政所資金監管工作人員至少參加一次監管業務培訓,通過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訓方式,切實增強資金監管人員的政策執行力和實際操作力。
創新方式,積極推動監管工作高效化。
一方面引入信息化手段。加大信息化建設的投入力度,實現省、市、縣、鄉財政內網互通,內網辦公自動化系統向財政所深度延伸,為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信息通達、上下聯動提供快捷、高效的手段。另一方面引入中介機構。資金監管涉及面廣、資金量大、專業性強、政策性強,鄉鎮財政所監管力量不足與項目資金監管方面能力偏低的矛盾突出,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將購買中介服務引入到資金監管過程中,這種模式實現了就近就地監管,極大地提高了資金監管的質量。
分類實施,積極推動監管精準化。
針對不同的資金類別,提出不同的監管要求,建立相應的資金監管臺賬。個人和家庭補貼類資金做好數據的張榜公示和發放前的實地抽查工作,補貼資金嚴格通過“一折通”系統發放,并建立資金上報、公示、資金發放的臺賬。對直接通過財政所賬戶的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管,資金嚴格通過集中支付系統撥付,且按項目建立臺賬,一個項目一個臺賬。
嚴格檢查,積極推動監管工作的常態化。
加大監管力度,組成調研督查組,對縣區監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調研,對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予以通報,針對薄弱環節提出整改要求,對相關縣區的先進做法進行了推廣,有效推動資金監管工作的開展落實。同時,完善考評機制,將資金監管工作重點項目納入考核體系,進一步加大資金監管工作的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