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策支持。實施“金融扶貧進百村”行動,推進金融精準扶貧主辦行制度,通過扶貧再貸款、財政風險補償金等多種政策組合,提高金融機構扶貧積極性。爭取扶貧再貸款8000萬元,全部發放到10戶企業,帶動272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創業就業。
二是示范帶動。建立特色產業金融精準扶貧示范村,全市19家金融機構在59個貧困村,對接64個項目,貸款金額1.47億元,吸納300戶貧困戶就業增收;建立金融扶貧示范鄉鎮,12家金融機構對接貧困戶(企業)331戶,貸款金額6636.4萬元,帶動410余戶貧困戶脫貧增收。
三是創新模式。各金融機構結合貧困地區產業特色,實施產業拉動、企業拉動和項目拉動,形成開發性扶貧模式、“銀行+村委會+征信+貧困戶”整村推進信用模式等一批效率高、效果好的產品和工作模式。
四是加大考核。將金融扶貧納入各金融機構內部考核,并與薪酬績效考核掛鉤;建立金融扶貧幫扶卡制度,實時掌握推進狀態;建立金融扶貧現場月度督查制度,已對7家銀行39個支行開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