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中國網財經6月24日訊 昨日,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發布關于譚寧任職資格的批復。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泰人壽”)關于譚寧董事長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經審核,浙江監管局核準其信泰人壽董事長的任職資格。以下為批復具體內容:
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關于譚寧任職資格的批復
浙銀保監復〔2022〕288號
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譚寧董事長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信泰發〔2022〕280號)收悉。經審核,譚寧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你公司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銀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嚴格執行董事長不得兼任總經理的有關要求。
你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報告。自收到本批復之日起,超過2個月未實際到任履職,且未提供正當理由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此復。
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