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海證監局發布《責令增加合規檢查次數事先告知書》,責令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增加內部合規檢查的次數,并提交合規檢查報告的監督管理措施。
上海證監局發現,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與螞蟻財富(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合作開展線上投資顧問業務時,未獨立開展適當性管理,未全面了解投資者情況,未獲取客戶的住址、職業、財務狀況、投資經驗、誠信記錄等信息,相關信息系統運行不處于公司自身控制范圍,未能本地保存客戶信息、適當性管理以及相關服務記錄等資料。
上述情形違反了《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0號,經證監會令第177號修正)第三條、《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3號,經證監會令第166號修正)第六條第一項和《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信息技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2號)第四十三條的規定。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0號,經證監會令第177號修正)第三十七條、《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3號,經證監會令第166號修正)第三十二條第一款和《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信息技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2號)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上海證監局責令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自監督管理措施決定作出之日起1年內,每3個月開展一次內部合規檢查,并在每次檢查后10個工作日內,向海證監局報送合規檢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