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2月11日電 金城醫藥11日早間發布公告回復關注函稱,公司未與輝瑞公司發生任何業務往來,未與輝瑞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未向輝瑞公司供應生產的中間體產品。
金城醫藥表示,公司生產的(S)-2-叔丁氧羰基氨基-3-[(S)-2-氧代-3-吡咯烷基]丙酸甲酯)產品屬于醫藥化工產品,可以用于人鼻病毒等多種抗病毒藥物的生產,市場有多家生產企業,市場競爭充分,非公司獨家生產,目前僅向客戶提供1kg樣品,未確認銷售收入。
此外,公告還提到,公司出口給印度客戶Optimus Drugs Private Limited的(S)-2-叔丁氧羰基氨基-3-[(S)-2-氧代-3-吡咯烷基]丙酸甲酯)產品,目前處于供樣階段,客戶尚無質量驗證結果,質量能否滿足客戶要求、其是否能夠試驗成功均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根據公司與客戶的溝通,其目前已通過其他路線可以生產Nimatrelvir(該路線未使用公司產品),但尚未實現商業化,其最終采取何種路線生產存在較大不確定性,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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