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上市企業在首輪問詢中就被證券交易所要求重寫招股說明書中的部分章節,聽上去有點不可思議,但并非個例。僅今年9月份,科創板就有3家申報企業招股書被監管部門駁回,其中2家被要求重新撰寫“業務與技術”章節,1家被要求重寫“營業收入分析”和“營業成本分析”相關章節內容。
眾所周知,招股書是企業IPO報審材料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能客觀呈現公司的經營戰略、業務結構、財務狀況、競爭格局等,相當于上市公司面向投資者的“簡歷”,是投資者了解公司、作出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一直以來,監管部門對于招股書有著明確的要求,即須對可能影響投資者投資行為的重要信息予以充分披露,并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完整,行文要簡明清晰、嚴謹客觀。
但從實際情況看,總有公司的招股書寫得敷衍潦草。有的內容重復冗余、前后矛盾;有的語言艱深晦澀、生僻難懂;有的對核心內容一帶而過,主營業務描述不清,收入結構輕描淡寫等。不僅投資者看得一頭霧水,就連專業審核人員也表示“滿腦袋問號”。
最基礎的“上市簡歷”,部分企業和中介機構為何粗制濫造?一方面是有些企業可能本身并不符合上市條件,抱著僥幸心理來蒙混過關,對于一些關鍵問題避重就輕、遮遮掩掩;另一方面反映出部分企業和中介機構對市場、對法律、對規則、對投資者缺乏起碼的敬畏之心。
此次監管部門將不合格招股書打回重寫,正是警示部分企業和中介機構:以敷衍態度謀求上市,既不可取更不可能。注冊制下,對企業的合規風控能力、信息披露質量等有了更高要求。如果企業一味敷衍了事、弄虛作假,只會使其上市之路更加艱難,也不利于其長遠發展。試問,一家連自身業務都闡述不清的企業,又如何能獲得監管部門信任,贏得投資者支持?
而作為資本市場的“看門人”,中介機構的職責是督促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真實信披,保障投資者權益。若中介機構把關不嚴,在核查中未能及時發現招股書存在的問題,是沒有盡職履責的表現,反映其執業水準有待提升;若中介機構配合企業造假,則是職業道德喪失,應嚴加懲治。
近年來,監管部門多次申明要嚴把“入口關”、壓嚴壓實中介機構責任。證監會近日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輔導監管規定》,就將監管前移至輔導環節,從源頭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嚴防企業“帶病闖關”。如果企業和中介機構依舊敷衍隨意對待上市,那么未來面對的恐怕不僅僅是招股書被打回重寫這么簡單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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