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3日,稅務總局網站顯示,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將在已經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鵬祖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朱鵬祖表示,所謂“陰陽合同”,即簽合同的雙方是相同的,交易的內容是相同的,交易的時間是相同的,交易的地點也是相同的,但不同的是交易的價格。表現為一個價格低,一個價格高,反應在稅收一般都是按照價格低的合同納稅。“陰陽合同”不僅僅是局限于影視圈,還有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賃等領域。將交易的價格降低,帶來稅款的流失。
智方圓稅務師事務所主管合伙人王冬生表示,合同不僅是重要的商事憑證,也是納稅義務的重要憑證。因為業務決定稅務,合同證明業務,業務性質、業務收入、納稅義務等。因此,通過簽署陰陽合同,來掩蓋真實的交易性質和交易金額,逃避納稅義務。之前在其他商品交易領域,媒體也曾有相關報道。但是,通過合同隱蔽收入,好比兩套賬,按照《征管法》,這是一種性質更為惡劣的行為。
他同時表示,現在稅局征管水平不斷在提高,納稅人在稅局面前幾乎是透明的,作為納稅人應提高風險防控意識,提高稅法遵從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