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房地產政策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基調,深化調控政策。此輪地方調控總體持續時間長、范圍廣、強度大,以城市群為調控場因城施策,各級城市間調控協作發力,調控內容從傳統的需求端抑制需求向供給側增加有效供應轉變,除限購限貸政策外,創新的限售政策疊加土拍收緊、供應結構優化、市場監管嚴格,調控效果逐步顯現。
同時,中央多次強調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地方也跟進大力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特別是長期租賃、深化發展共有產權住房試點。
2018年房地產調控政策將維持收緊態勢,并與長效機制的銜接更為緊密,進入長效機制轉折關鍵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