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在全國率先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制度以來,河南省財政廳充分發揮基金民生兜底保障作用,通過重塑管理體制、轉變運行機制、完善制度體系,不斷增強救助工作服務能力,持續提升服務水平。從2016年實行政府購買服務運行機制以來,全省救助基金累計支出規模10.27億元,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22660人次,有效解決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搶救時急需籌集搶救費用的問題。
累計撥付市縣補助資金9.53億元
何為救助基金?救助基金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規定設立,用于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社會專項基金。
基金資金來源主要有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的保險費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資金;財政預算按照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繳納營業稅數額給予的財政補助、對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罰款、救助基金孳息、依法向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的資金等。
交通事故發生后,符合救助條件且需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交警通知救助基金服務站、醫療機構或受害人親屬提出申請救助基金墊付費用。
作為救助基金主管部門,省財政廳不斷強化制度保障,促進救助規范高效。一是完善救助制度體系。從省級層面建立健全從基金收繳、資金撥付、申請墊付、資金結算、墊付追償到資金核算等全鏈條、全覆蓋救助工作制度,通過業務流程優化重構、申請材料“清單式”管理、流程節點時限管理、全程電子化辦理,實現全省范圍內的“同命同救助”。二是完善追償制度體系。道路救助基金堅持墊付與追償并重原則,制定出臺墊付資金追償管理辦法,確保公平救助、公正救助。承辦單位對于事故責任明確的墊付案件及時啟動追償流程,主動爭取醫院、公安、法院等部門支持,通過協議、訴訟等多種追償方式強力推進“應追盡追”,墊付資金追償率逐年提高,累計追償率超過50%。三是完善資金保障制度體系。修訂完善資金籌集辦法規定,并適時調整交強險保費收入計提道路救助基金比例,建立健全與購買服務相適應的救助基金墊付資金周轉金制度,與分級管理體制相適應的省對市縣補助資金動態補助機制、墊付資金結算和追償資金返還制度等,累計撥付市縣補助資金9.53億元,為全省救助工作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資金保障。
數據多跑路 當事人少跑腿成為常態
對于交通事故受害人而言,救助基金是“救命錢”,如何讓這筆救命錢又快又好的到達被救助人手中,省財政廳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服務觸角直達基層。利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通過公開招標選定中原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辦救助基金業務,專門設立救助基金服務中心,借助其廣布在各市縣的128個服務網點,通過扁平化的組織架構搭建了覆蓋全省的服務網絡,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
數智創新提升效能。在實踐中探索開發由省市縣三級共享,公安、農機、承辦機構等相關部門共用的救助基金管理系統,實現資料傳遞、審核流轉、會計核算、信息查詢、統計分析等事項的在線辦理,讓數據多跑路,讓當事人少跑腿成為常態,從申請受理到資金墊付平均在5個工作日左右完成,比政策規定時間縮短了一半。
緊貼需求注重實效。堅持人民至上,將對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特殊困難家庭的一次性困難救助納入救助基金支出范圍,由各地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制定相應救助標準,累計支付困難救助資金6815.70萬元,在避免受害人家庭因交通事故致貧、返貧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充分彰顯了救助基金的人道主義情懷。
應救即救 促進救助落地見實效
救助基金最終能不能幫到弱勢群體,重在落地。
在統一政策的框架下,省財政按照“屬地救助”原則實施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管理模式,強化市縣政府的救助主體責任。截至目前,各地普遍建立救助基金領導小組或聯席會議制度,由財政部門牽頭抓總,各成員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形成上下聯動緊密、部門協同有力的工作機制,為“應救即救”“就近救助”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省財政還進一步完善政府購買服務的激勵約束條款,提高承辦單位依規依約開展救助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制定購買服務項目年度考核辦法,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數量指標與績效指標兼顧的原則,委托第三方獨立開展考核評價工作,起到以考提質促優的重要作用。
來源:河南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