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記者獲悉,為確保春節期間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結合實際情況,焦作市應急管理部門下發《關于做好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有關事項進行安排部署,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和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應急管理局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等規定要求,對本轄區內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周密安排、開展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統一安排部署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落實縣、鄉、村、組四級安全責任,確保責任不懸空、工作有落實。
市應急管理部門成立8個督導檢查組,即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對各縣(市、區)工作開展情況及原有煙花爆竹倉庫進行督導檢查。重點針對原有煙花爆竹倉庫、廢舊廠房、廢棄養殖場、原零售網點、鄉村各類經營門店、集貿市場等可能出現非法行為的重點場所,實施全面排查,鞏固好焦作市煙花爆竹去庫存“清零”成效。
持續加大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力度,通過張貼通告、懸掛條幅、發送短信、網絡宣傳、公布舉報電話等手段開展宣傳工作,發動群眾舉報、抵制各類煙花爆竹非法行為;發動各鄉鎮開展全面排查,做好煙花爆竹安全執法檢查工作;對發現有存儲、銷售煙花爆竹的非法行為要聯合公安機關,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及時化解安全風險,消除事故隱患。
來源:焦作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