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央行發布2021年三季度拒收人民幣現金處罰情況。2021年三季度,央行依法對13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0元至50萬元人民幣不等。被處罰的單位包括交通、水電等公共服務機構以及大型商超、景區、停車場、保險公司等。
其中,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麻城支公司因拒絕公眾使用現金支付保費,被處1萬元罰款;對主要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1000元、500元罰款。
央行表示,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注意到以下兩類情況,提醒社會公眾關注。一是拒收殘缺污損人民幣、角幣、硬幣等行為屬于商家服務意識或服務水平不足,不應定義為拒收現金違法行為;二是一些新業態、新交易模式的行業、商家應注意保留現金收付渠道,充分尊重公眾的支付方式選擇權。
央行提示,廣大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誠信經營、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提升服務、共同打造現金和諧流通環境。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