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任曉
近日,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于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的通知》,從總體上較大幅度降低收費水平。調整后的刷卡手續費政策將于2016年9月6日起實施。
兩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涉及調整政府定價管理的范圍、方式,取消商戶行業分類定價,實行借、貸記卡差別計費等多項內容,從總體上較大幅度降低了費率水平。
一是降低發卡行服務費費率水平。費率水平降低為借記卡交易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35%,貸記卡交易不超過0.45%。
二是降低網絡服務費費率水平。費率水平降低為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065%,由發卡、收單機構各承擔50%(即分別向發卡、收單機構計收的費率均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0325%)。
三是對發卡行服務費、網絡服務費實行單筆封頂措施。借記卡交易的發卡行服務費單筆收費金額最高不超過13元,貸記卡交易不實行單筆封頂控制;網絡服務費不區分借、貸記卡,單筆交易的收費金額最高均不超過6.5元(即分別向收單、發卡機構計收時,單筆收費金額均不超過3.25元)。
四是對部分商戶實行發卡行服務費、網絡服務費優惠措施。對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教育機構、社會福利機構、養老機構、慈善機構,實行發卡行服務費、網絡服務費全額減免;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關系較為密切的超市、大型倉儲式賣場、水電煤氣繳費、加油、交通運輸售票商戶按照費率水平保持總體穩定的原則,在2年的過渡期內實行發卡行服務費、網絡服務費費率優惠。
五是對競爭較為充分的收單環節服務費,由現行政府指導價改為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收單機構與商戶協商確定具體費率。
兩部門負責人介紹,此項政策將直接降低商戶經營成本。初步測算,政策實施后各類商戶合計每年可減少刷卡手續費支出約7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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