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世生物( 688399.SH)控股股東及其合伙人之間的訴訟糾紛有了一審判決結果。
9月16日晚間, 碩世生物發布公告稱,法院一審駁回原告南京高科新創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高科新創”)的全部訴訟請求 。也就在8月份,碩世生物公告稱,法院駁回原告南京高科新浚成長一期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新浚一期”)的全部訴訟請求 。
這也意味著,被告碩世生物控股股東以及實際控制人在一審判決勝訴。但因為此次判決為一審判決,目前尚未生效,尚存在不確定性。
該訴訟源于2016年12月,兩原告高科新創、新浚一期作為投資方與三被告( 碩世生物控股股東閏康生物以及實際控制人房永生、梁錫林)簽訂相關協議。
兩原告共同認購閏康生物新增出資額1260.03萬元人民幣,認購價款為1億元。其中,高科新創認購閏康生物新增出資額441.01萬元,認購價款為人民幣3500萬元;新浚一期認購閏康生物新增出資額819.02萬元,認購價款為6500萬元。上述認購價款均已于當月繳付,同時雙方對于包括上市后回售權等事項進行約定。
2020年7月13日,兩原告要求被告購買其所持閏康生物的全部合伙份額。其中,高科新創持有閏康生物7.04%合伙份額,對應碩世生物已發行109.90萬股股份;新浚一期持有閏康生物13.08%合伙份額,對應碩世生物已發行約204.10萬股股份。
高科新創要求的回售價款為2.69億元,新浚一期要求的回售價款為4.99億元。
2020年10月份,碩世生物發布公告稱,因高科新創、新浚一期提起訴訟,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并申請財產保全,法院凍結了閏康生物持有碩世生物的400萬股股份。
2020年12月份,碩世生物發布訴訟情況,兩原告請求依法判令三被告共同向高科新創支付合伙份額回售價款2.69億元,向新浚一期支付合伙份額回售價款4.99億元;并依法判令三被告向高科新創、新浚一期賠償因逾期支付回售價款導致的利息損失。
另外,原告要求依法判令閏康生物協助高科新創、新浚一期分別辦理閏康生物所持碩世生物109.90萬股、204.10萬股股份質押登記手續(質押權人分別為高科新創和新浚一期,出質人為閏康生物);案件訴訟費均由三被告共同承擔。
根據一審判決,兩原告的訴訟請求被駁回。原告為新浚一期的案件受理費253.69萬元,財產保全費人民幣5000元,由原告新浚一期承擔;原告為高科新創的案件受理費138.53萬元 ,財產保全費人民幣5000元,由原告高科新創承擔 。
公告顯示,若原告不服一審判決 ,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遞交上訴狀 ,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碩世生物表示,該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業務、人員、資產、機構、財務等方面各自保持獨立,此次訴訟對該公司生產經營不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本判決為一審判決,目前尚未生效,公司將及時跟進訴訟進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碩世生物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