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辦貸款是個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鄭州市民許先生卻說,他到省住房公積金辦理貸款的時候,被告知購房合同超過了期限無法辦理。購房合同還會超期?
接到求助,記者隨許先生一起來到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許先生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超過兩年,預告登記也超過了一年,所以無法再辦理公積金貸款。記者提出查看這項規定的紅頭文件,對方表示無法出示。
“這項規定是管理中心內部會議紀要里的,我們沒有對外公布,但是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硬性審核指標……”省直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這一連串的解答,讓記者頗感意外。
省直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這項內部規定,到底出于什么考慮呢?記者找到了省直公積金管理中心法規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管理中心有義務保證公共資金的安全,按照經驗來看,如果簽了購房合同超過兩年還不來辦理貸款,那么不是開發商出了問題,就是貸款人自己出了問題,這個時候貿然放貸,會有很大風險。
法規處的解釋,說到了投訴人許先生的心坎里,許先生說,自己之所以過了兩年多的時間才來申請貸款,也是考慮到資金安全的問題,這又是怎么回事呢?
許先生告訴記者:“我買的房子在新鄭市,是個只有三棟樓的小盤。房子2018年年底就該交房了,可是開發商資金鏈斷裂,造成樓盤停工,這種情況下,我也不敢去申請貸款,因為購房首付款已經不安全了,總不能讓銀行的貸款也跟著打了水漂吧!”
怎么辦呢?許先生說,小區業主們都不想坐以待斃,經過一年多的籌備,大家決定主動出擊:“我們業主成立復工群,準備自救!”
面對一個即將爛尾的樓盤,業主們又打算如何自救呢?許先生解釋說,
一方面,業主們和開發商溝通后,成立了一個第三方賬戶,聘請專業律師和財務人員對賬戶進行監管,另一方面,鼓勵大家通過購買車位、商鋪等方式籌備建設資金,所有資金就存在第三方賬戶。
“這個錢只打給施工方,不給開發商,確保專款專用。”許先生告訴記者:“經過我們兩年多的籌劃,現在樓盤已經復工,并且資金缺口只剩下幾百萬。”
許先生說,大家一算,剩下還沒有貸款的業主,申請貸款后能解決一大半的問題,兩年多的自救終于要出成果了,但他沒想到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遇到了麻煩。
記者把許先生的情況反映給了省直公積金管理中心法規處,目前,該中心已受理了許先生的貸款申請。
法規處負責人表示:“經過管理中心法務部門的調查審核,如果確定許先生購買的房產已經沒有爛尾的風險,將給許先生正常辦理貸款業務。”
從法規處的表態中可以看出,所謂簽訂購房合同超過兩年不予辦理公積金貸款的規定,應該理解為該中心為了避免出現資金風險,對特殊客戶進行專項審查的規定,而在實際工作中,該中心工作人員搞所謂一刀切的簡單化執行,工作變輕松了,老百姓的事情卻變復雜了。如今,許先生的貸款申請已經有了初步進展,只要許先生反映的樓盤建設情況屬實,省直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依法盡快為許先生放款,也祝許先生能夠早日喬遷新居。大象新聞·河南交通廣播記者 于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