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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汽車12月17日報道據國外媒體報道,對自動駕駛汽車持謹慎態度的加州監管機構今天制定了相關規則草案,將極大的限制自動駕駛汽車在加州公路上的行駛,此外該規則草案還完全禁止了沒有人類在車上的“自動駕駛”汽車。
在加州機動車管理局的草案規則下,所有自動駕駛汽車在加州的公共道路上行駛時,必須帶有方向盤和踏板。至于操控,該規則要求“有自動駕駛汽車操作證”的司機上車,以便能夠在出現差錯時控制汽車。
在今天的一份申明中,加州機動車管理局局長Shiomoto表示,管理局最關心的是“自動駕駛汽車的安全以及愿意與自動駕駛汽車分享道路的公眾的安全。”
對谷歌的影響
這個規則草案,如果最終制定落實的話,將會促使諸如谷歌在內的技術公司以及奔馳和特斯拉在內的汽車制造商在加州以外的地方尋求首次使用自動駕駛汽車。今年夏天,谷歌在德克薩斯奧斯丁進行了自動駕駛技術測試。在德州,親商的監管規則能讓自動駕駛技術推向公眾更加容易。
在今天的一份申明中,谷歌對規則草案表示了反對,稱加州的規則會對自動駕駛技術形成壓制,而這個技術能阻止車輛碰撞事故,能改善目前不能駕駛汽車人員的機動性。
在一封郵件中,谷歌發言人Johnny Luu寫道:“安全是我們最高的考量,也是我們研發自動駕駛技術的主要推動力。自動駕駛汽車具有幫助我們所有人的潛力,而加州已經對自動駕駛汽車進行了限制,對此我們感到十分失望。”
2012年加州立法機構通過了一項法律,要求加州機動車管理局制定規則,管理自動駕駛汽車的測試和使用。今天加州擬定的規則草案正是來自于2012年通過的這項法律。機動車管理局已經完成了測試規則,要求試驗車輛由受過訓練的司機駕駛,并且當車輛在公共道路上行駛時必須要有方向盤。
“自動駕駛”汽車可以當作是機器人出租車,能接送乘客,并把乘客帶到目的地,而如今加州新推出的規則事實上限制了“自動駕駛”汽車的商業使用。知名的汽車公司也希望能具有自動駕駛能力,這樣一來,私家車就能自己把車停靠到較遠的停車區域,就像是有一名機器人服務員在引導一樣。
加州機動車管理局今天表示:“考慮到與自動駕駛技術使用相關的潛在風險,機動車管理局認為,在把這項技術推向公眾前,汽車制造商應該在公共道路上測試自動駕駛汽車時獲得更多的經驗。”
在規則草案下,自動駕駛汽車還需要滿足安全和性能要求,安全和性能經由第三方監管機構測試,并具有第三方監管機構出具的安全和性能證明。要獲得一個為期三年的操作許可證,制造商需定期提交自動駕駛汽車的安全和使用報告。
截至12月3日,獲得了在加州公路上測試自動駕駛汽車的公司為汽車制造商寶馬,福特,本田,奔馳,日產,特斯拉和大眾;汽車部件供應商博世和Delphi;硅谷結束公司谷歌和Cruise Automation。
安全辯論
自動駕駛汽車的開發商對加州機動車管理局嚴格的規則提出了警告,稱這會放緩新技術的推廣使用,而一些消費者組織則呼吁監管規則保證自動駕駛汽車是安全的。
ConsumerWatchdog私人項目主管John Simpson在一份申明中表示,機動車管理局“很好地充當了交通警察的角色”,今天的規則草案是一組“合理的限制,用于保護公眾的安全”。
據悉,加州機動車管理局將于1月28日在薩克拉門托,2月2日在洛杉磯征求公眾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