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晚間,航天通信(600677)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浙江證監局發現公司存在業務交易虛假、代理業務確認收入有誤等問題,要求公司應當按照浙江監管局的要求,限期向證監局書面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浙江證監局稱,經查,2013年12月,航天通信子公司易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偽造虛假采購合同、銷售合同等單據以及通過與浙江元亨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資金循環,虛構對浙江元亨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銷售交易,使公司2013年度虛增營業收入4555.65萬元,虛增營業成本3685.46萬元,虛增管理費用351.56萬元;導致虛增凈利潤440.84萬元。
此外,公司還存在代理業務確認收入有誤的問題,公司2012年度向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銷售煤炭業務,從交易實質看,屬于代理業務,應按凈額確認收入。公司卻按照總額法確認,導致2012年度多確認收入1.32億元,多確認成本1.32億元。公司2013年度對上海建順紡織有限公司、張家港保稅區禾碩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客戶的銷售屬于代理業務,應按凈額法確認收入,公司按照總額法確認1.45億元,多確認成本1.45億元。
證監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的有關規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浙江監管局現責令公司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更正和整改,并要求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航天通信稱,公司董事會高度重視《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所提出的上述問題及整改要求,將針對這些問題進行詳細說明,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向浙江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有關情況公司將及時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