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基金去杠桿
《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基金總資產不能超過基金凈資產的百分之一百四十,這意味著基金投資的杠桿上限為140%。
而對于善用高杠桿的債基來說,《管理辦法》的實施將會開啟其去杠桿化歷程。
“在過往的債券基金和保本基金的運作過程中,基金經理在債券投資中,為了提高收益率,通過回購等方法抵押債券進行再投資。保本基金和債券基金往往通過放大持有債券的杠桿比例獲取更多的超額收益。以今年上半年為例,債券市場走出了小牛市,不少債券基金紛紛放杠桿增加債券基金的配置,從而博取超額收益。”深圳某債券基金經理介紹。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大約百余只債券基金的杠桿比例超過了上述管理辦法的規定。
“接下來不少債券基金要開始去杠桿了。事實上,現在信用債的質押并不容易,首先要看資質,對于低評級的信用債接受的機構比較少,尤其是在歲末年關等關鍵時點,銀行對于充足率要求比較高,對于AA-和AA的民營企業信用債做質押比較難。”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的某債券基金經理表示。
上述基金經理同時提醒,在債券基金去杠桿化的同時將會減少對債券的配置,這或將對交易所債券沖擊較大。
此外,管理辦法對打新亦有要求。
《管理辦法》指出,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單只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得超過總資產,單只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