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2014年12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微博]與哈薩克斯坦國家銀行在阿斯塔納續簽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同時簽訂了新的雙邊本幣結算與支付協議。雙邊本幣互換規模為70億元人民幣/2000億哈薩克堅戈,協議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雙邊本幣結算與支付協議簽訂后,中哈本幣結算從邊境貿易擴大到一般貿易。兩國經濟活動主體可自行決定用自由兌換貨幣、人民幣和哈薩克堅戈進行商品和服務的結算與支付。
上述舉措有利于深化中哈兩國貨幣金融合作,便利雙邊貿易和投資,維護區域金融穩定,標志著中哈兩國金融合作進入新階段。(完)